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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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8浏览量:

    各学院、相关毕业生:

    根据省资助办、国开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有关工作的提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贷款毕业学生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本金延期偿还宣传工作,确保延期政策“应知尽知”,取得工作实效

    各学院要千方百计多渠道加大需还本金学生联络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法,通过QQ群、微信群或逐一联系等方式进行提示,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保障贷款学生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二、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贷款毕业生精准理解政策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3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中关于申请时间“不晚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或《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等文件约定的2023年偿还日前三个工作日”的规定,借款学生在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应还日期为920日的,申请时间不晚于915;应还日期为1220日的,申请时间不晚于1215日。如借款学生对多笔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申请延期偿还,需一并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不晚于《借款合同》等文件约定的2023年偿还日中的最早日期前三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与2023年本金到期的毕业生联系时,必须是有效联系,建好台账,留存备查。

    2、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贷款毕业生的跟踪联系工作,根

    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学院的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办法,完善与逾期未还款的毕业生、2023年本金到期的毕业生定期联系制度,有效利用各种通讯方式与相关毕业生进行沟通和联系,及时提醒,询问情况。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贷款毕业生跟踪联系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重点抽查2023年本金到期的学生进行跟踪联系情况,以确保我校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4、各学院于1220日前将签章2023年督促还款工作情况总结纸质版交至资助中心1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公共邮箱gzyxszzzx@163.com

     

    : 2023年本金到期的贷款毕业生涉及2008-2023年毕业生(名单请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携U盘前往资助中心106室拷贝)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有关工作的提示

     

    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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