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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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5浏览量: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每年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计划连续开展5年。项目资金用于奖励各高校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

    现将我校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及名额

    (一)申请条件

    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2022-2023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筑梦奖学金”在全校范围内共评选61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各学院“筑梦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2。

    四、评选进度及要求

    (一)学生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24日-10月31日)

    学生下载《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认真填写相关信息,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不得改变表格样式),将申请表纸质档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申请,学生工作组审核,学院评审、公示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XX学院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整理汇总相关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推荐学生情况一览表),于10月31日(周二)12: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7室,并将推荐学生申请表和学生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gzyxszzzx@163.com。

    (二)学校评定阶段工作安排(11月1日-11月1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奖项推荐人选资料按要求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88308737

    附件: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各学院“筑梦奖学金”可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