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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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20浏览量:
各学院:
现将《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此项政策资助对象为“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在2024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在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鉴于合同已经终结,不纳入此次政策范围。”
请务必宣传到位,人人知晓,并提醒有需求学生及时办理延期偿还相关事宜。
附件: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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