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4〕50号)文件、《贵州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文件和《关于开展 2024- 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资助[2024]10号)等文件精神,发现第二临床医学院一名学生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因此取消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经学院评选公示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步审核,确定张广霞同学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电话:88308735
联系人:周老师 韩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