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申报,学院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12月10日会议讨论决定,拟给予以下同学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如下:
姓名 |
学院 |
补助金额(元) |
张广霞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600 |
现面向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2日(共三个工作日)。如对以上获资助同学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地址:花溪大学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电话:0851-88308735
邮箱:gzyxszzzx@163.com
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