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工部:
为落实号《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2〕110号)相关工作,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便函〔2022〕55号)要求,为切实帮助我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借款学生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
请涉及单位务必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至我中心,纸质版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gzyxszzzx@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借款学生征信不良记录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便函【2022】55号)
3、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受疫情影响调整征信不良记录申请表
4、授权委托书
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