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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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2023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服务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浏览量:

    各学院、各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黔〔2022118号)文件精神,2020年度下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务期已到,我校将开始办理毕业生下基层服务(就业)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1.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我校毕业生;

    2.2009-2020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我校毕业生。

    (二)条件

    1.2006-2008年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就业类型为五类基层服务(就业)项目,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2)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年限满5年或以上;

    3)在校期间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申请。

     

    2.2009-2020下基层服务(就业)的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连续在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年限满3年或以上;

    2)若为贷款毕业生,没有逾期还款记录;

    3)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三)基层单位是指:我省县以下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社区),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场地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化工、石油、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不符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范围

    1.2005年以前毕业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2.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在补偿代偿范围。

    3.各市(州)、县(市、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各县城关镇不属于学费补偿代偿范围。贵阳市六城区(南明区、云岩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遵义市两城区(汇川区、红花岗区), 以及贵安新区和县级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经济开发区、新区、园区等,大学城、职教城等属县级及以上直管单位艰苦行业非一线工作岗位,不属于学费补偿代偿范围。

    4.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申报学费补偿代偿服务期满3年的时间界定为当年的9月30日以前。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到省内基层单位就业服务,超过毕业生就业过渡期2年及以上的,不属于学费补偿代偿范围。

      )补偿标准

    今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继续执行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享受过学费减免政策的,已减免的学费需按实际情况扣已享受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毕业生,不再享受本资助政策。

    2023年申报下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务期满三年的时间界定为20239月30日以前。

       二、办理程序

      (一)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

    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于2023410——202356日前,通过本通知附件,下载并填报相应电子表格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

      (二)邮寄本人申请材料

    1、邮寄时间及地点要求

    请于202356日前将本人申请资料交、寄至毕业时所在院系,由各院系进行初步审核,逾期不予接收。

    各院系通讯地址如下:

    院系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第一临床医学院

    电话:15329002908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东路50号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吴老师

    550002

    第二临床医学院

    电话:13595070922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东路50号贵州中医药大学

    代老师

    550002

    药学院

    电话:158850898290851-88308052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贵州中医药大学

    雷老师

    550025

    护理学院

    电话:15085938797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贵州中医药大学

    老师

    550025

    人文与管理学院

    电话:0851-88308034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贵州中医药大学

    老师

    550025

    针灸推拿学院

    电话:18208516846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贵州中医药大学

    老师

    550025

    骨伤学院

    电话:15829553524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贵州中医药大学

    李老师

    550025

    体育健康学院

    电话:18154927216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贵州中医药大学

    庞老师

    550025

    信息工程学院

    电话:15285387810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贵州中医药大学

    洪老师

    550025

    注:原职教院学生按就读专业进行材料报送

    2、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同学需提交以下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上报):

    1)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下基层服务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统计资料一览表(见附件1);

    2)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二份) (见附件2),请到就读学院加盖公章;

    3)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一式二份) (见附件3),请根据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4)基层服务单位分年度考核表(每年一份,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确认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就业协议或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聘用文件(一式两份),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确认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在首页空白处注明合同原件一共几份,分别存放于什么部门,以及学院、专业、年级、姓名、联系电话;

    6)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只能是本人在贵州省内开的储蓄卡)(一式两份),并在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注明学院、专业、年级、姓名、联系电话;

    7)贷款结清凭证(只针对贷款代偿学生)。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位毕业生通过QQ、电话、邮件等方式相互告知,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申请手续;

    (二)如在校期间已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位同学在申请批准及代偿资金下达前,应遵照合同规定归还个人贷款本息(建议提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及利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各学院务必于202356日前填报汇总附件4《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代偿学生申请明细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温馨提示

    (一)材料收齐后,我中心将对初审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学生名单在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请各位同学予以关注;

    (二)如有疑问,请致电0851-88308735,我们将及时进行回复;

    (三)请各位同学务必于56日前将本人申请材料交至各自学院,不要随意调整相关表格格式;

    (四)最终审核结果以省教育厅审核后通过名单为准。

     

    附件:

    附件1:《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下基层服务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统计资料一览表》

    附件2:《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3:《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考核表》

    附件4:《贵州省省属普通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明细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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