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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03-28浏览量:

为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及受助后的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学校资助与家庭供给的有效衔接,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资助和精神帮扶,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回访工作,特修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工作,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工作组,学院分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任组长,负责本院的回访工作,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为成员,具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回访。

二、回访对象

受各类资助(含办理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科生,重点回访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认定有疑问的学生、贫困地区学生或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等。

三、回访内容

(一)细致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成长环境、个性特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实际困难与需求,同时反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获得荣誉、奖助等讯息。

(二)主动介绍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国家资助政策,将国家的关怀、学校的关心和老师的关爱传递给学生。

(三)收集学生及家长对学校资助及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对于合理建议要认真梳理分析、积极采纳。

四、回访形式

(一)受助学生座谈

参与座谈的受助学生数占本院受助学生总数的4%,座谈面要广,既要有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班级困难学生参与,又要有受到国家、社会、学校各类资助(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参与。

(二)回访受助学生家长

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回访学生数占全院受助学生总数的4%。

(三)实地回访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学生回访工作组可到受助学生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同时在家访中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上门资助;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回访与分散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实地回访不少于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上报材料及总结

各学院按照时间要求将学院回访方案、回访记录表、回访总结(含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了解情况;学生家庭经济真实状况;受助后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对资助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回访工作有利于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是检验资助的公平性、公正性的有效途径,是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回访计划,设计好实地回访路线,实地回访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严肃纪律。各学院在组织回访中要做到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礼金、请求或委托家长办事、向家长做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任何承诺等。

(三)务求实效。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困难学生的回访工作,将回访工作与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诚信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并利用好回访,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紧密联系,共同营造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原《贵州中医药大学受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贵中医资助发〔2021〕8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