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申报,学院初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年5月6日会议讨论决定,拟给予董越月等2位同学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如下:
姓名 |
学院 |
补助金额(元) |
董越月 |
药学院 |
800 |
崔桂仙 |
第二临床学院 |
800 |
现面向全体师生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8日(共三个工作日)。如对以上获资助同学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地址:花溪大学城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电话:0851-88308735
邮箱:gzyxszzzx@163.com
学生党委工作部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