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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1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要求,已成功申请各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均需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借款学生须持以下材料提请二级学院经办人录入回执:

    1、本人身份证;

    2、《借款合同》;

    3、《受理证明》;

    4、诚信教育网络答题成绩单;

    二、录入和修改回执

    高校经办人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回执录入模块,在查询栏中输入学生姓名并点击查询。

    1、若合同状态为待高校录回执,点击录入回执,录入欠费金额、选择高校账号,并根据学生的《受理证明》录入校验码后,点击确定。该合同状态应显示为待县经办人汇总提交,回执录入成功(无需打印纸质回执)。

    2、若借款学生的学号、院系和专业有误,高校经办人可以在录入回执的过程中直接修改,以确保我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包括初贷和续贷)的学校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回执录入完毕后,若还需要修改回执信息的,高校经办人在回执录入模块下,选择要修改回执信息的合同,点击左下角修改回执按钮后进行修改(但一旦县级资助中心将合同信息汇总上报省级资助中心后,高校经办人将不能再修改回执欠费信息)。

     三、注意事项:

    1、二级学院经办人录入回执后,应留存《受理证明》备案,并提示借款学生将《受理证明》下方虚线部分剪下带走(该部分为学生第一次办理助学贷款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的初始密码,有的学生初始密码栏为空白,表示该生是续贷学生)。

    2、二级学院经办人录入回执后,还应留存《诚信教育网络答题成绩单》备案,不能提供者不予办理录入回执;

    3、在录入回执的过程中要核对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如学生信息(如系部、专业、班级、学号、毕业时间、个人和家庭电话等)有误,请直接修改准确,确保将来催款工作顺利进行。(特别提醒:2014级部分贷款同学因入学时未能及时获取自己学号,导致学号输入混乱,请在本次录入回执中进行更正,系部及专业的录入不能是简称,必须详尽至专业方向。)

    4、二级学院应严把回执录入关,对于高校预科班的学生,各二级学院不能办理回执确认,一旦发现预科班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将追究责任。

    5、中医专业定向免费学生按国家规定不能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不予办理回执录入。

    6、我校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统一为 9 30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 9 1